西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西安韦曲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更名的请示》(西政字〔2010〕23号)和《关于西安阎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更名为西安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请示》(西政字〔2010〕24号)收悉。经省政府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西安韦曲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更名为“陕西航天经济开发区”。 二、同意将“西安阎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更名为“西安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 此复。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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